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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文件

雁教发〔2012〕3号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
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
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职业学校:
  现将《西安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的通知》(市教发〔2011〕58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各学校及托幼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两节”(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让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二、认真排查 及时整改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在开学前各学校及托幼机构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进行一次认真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小结于2012年2月10日前上报到区教育局体卫艺科。

 

全文及转发文件下载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食品安全 通知
西安市雁塔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01月0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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