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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各位申请教师资格考生:

    2008年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经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网上认定备案,合格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已制作完成,请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于 12月 8日-11日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到以下地点领取证书:

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在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联系电话:87274558。

2.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碑林区教育局人事科(西安市第八中学西隔壁,卫华巷15号),联系电话:87515454。

3.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在雁塔区教育局人事科(小寨东路雁塔区政府院内1号楼二层),联系电话:85381628。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在新城区教育局人事科(西安市东一路),联系电话:87437327。

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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